今日:2015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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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少女安“家”记

  □ 通讯员  甘军 王鹏 

  本报记者 桑桂林

  2月15日上午,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长城法庭庭长杜艳文一上班,就拨通了秦皇岛市社会福利院的电话,询问残疾智障少女楠楠(化名)今年春节怎么过。福利院的张院长说:“楠楠在这里的生活很适应,有了笑声,话也多了。春节福利院也都有统一安排,请法院领导放心。”听到此,杜艳文长长地舒了口气,欣慰地笑了。

  

  家散了 她像根草

  

  1999年,家住秦皇岛市的王某和高姓女子在家人的撮合下登记结婚,组成了家庭。谁知王某属于狂躁型精神病人,高某属于智力障碍二级。一年后,他们生下一个女孩,取名楠楠。由于遗传的原因,楠楠很快暴露出智力残缺的倾向,经鉴定为智力障碍三级。

  两个不正常的人生活在一起本来就很艰难,又有了一个孩子,日子之难可想而知。很快,这对夫妇的婚姻就走到了尽头。2009年,他们在海港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女儿楠楠由男方抚养,实际上一直由其奶奶抚养。由于奶奶长期患有脑血栓、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且已超过60岁,体力和精力都明显不支,抚养这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孙女越来越困难。没办法,她只好以楠楠的名义向海港区长城法庭提起民事诉讼,提出要把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到女方名下。

  

  “要安排好孩子的生活!”

  

  这起变更抚养关系的民事官司由长城法庭法官崔雯雯主审,当她了解到双方和各自家庭的实际情况后,考虑到如果孩子抚养的问题无法解决,不但会使两个贫困家庭的生活负担更加沉重,更不利于孩子的成长。鉴于此,她当即把情况向杜艳文庭长作了汇报。

  杜艳文听后,也觉得这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儿,就立即组织办案人员进行研究,并向海港区法院院长刘光明作了汇报。刘光明提出,此案要稳妥处理,既要让两个家庭都解脱,又要安排好孩子今后的生活。一时间,这桩看似简单的案子成了海港区法院法官们的一大心病。

  就在大家纠结于此案的时候,时任市中院院长的闫五一来此调研,他们当即将情况作了汇报。闫五一院长听了情况介绍,果断表示:此案判决的关键是把智障女孩今后的生活安排好。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纷纷出招献策,最后的意见倾向于把孩子送到社会福利院,但社会福利院也有规定,超过13周岁的孩子不收,楠楠已经14周岁了。“有一线希望就要争取”,闫院长当即表态:“大家共同做工作,如有困难,我和中院都可以出面帮助解决。”有了市中院领导的支持,杜艳文的信心更足了。

  经过与双方法定代理人、双方家庭多次协调,大家也都同意将孩子送到福利院生活。进福利院的程序非常繁杂,杜艳文又找街道、社区,又跑民政、福利院等部门,反复协商,办完了18种证明材料及批准手续。

  

  “我愿意,我高兴!

  

  经过秦皇岛法院、民政等部门的齐心努力,秦皇岛市社会福利院特意为智障少女楠楠开了一次绿灯,于2014年10月初通知海港区法院:可以送楠楠入院了!福利院坐落在秦皇岛新政务区域,宽畅明亮。当有人问及楠楠是否愿意入住福利院时,楠楠一改平时的沉默寡言,大声说了一句:“我愿意,我高兴!”孩子的一句话,使在场的所有人都发出了会心的微笑。

  孩子送到福利院后,法院干警仍然放心不下,一遍一遍向楠楠奶奶问起孩子的性格特点、生活习惯,反复叮嘱福利院要好好照顾孩子,有什么问题及时和法院联系。

  楠楠有了新家以后,奶奶激动地说:“真没有想到自家的一件小事,牵扯了这么多的人。孩子能有这么好的一个家,多亏了法院和福利院的领导。谢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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