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5版)
关键词六:巡回审判
为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衡水两级法院对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涉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案件大多通过巡回办案,把法庭开在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厂矿学校,主动邀请当事人亲属、同事、村委会、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委员会旁听庭审、参与调解,多方联动、多管齐下,为当事人讲道理、辨是非,既有利于纠纷解决,又通过庭审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审理一案,实现教育一片、宣传一片的效果。
巡回审判不仅仅是对困难当事人打开方便诉讼之门,让他们能够打得了官司,通过诉讼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是把“民事”当“家事”,把老百姓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带着感情办好每一起案件。
几年来,衡水两级法院的法官们坚持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不论春夏秋冬,不管风里雨里,只要群众需要就义无反顾地前往开庭。可以说,巡回审判是项十分艰难辛苦的工作,但法官们却将这项工作开展得比较有声有色。为群众打造低成本、快速、便利、和谐解决矛盾纠纷的平台,让群众不出镇、不出村就能解决矛盾纠纷。特别是2014年全省法院推进“一乡一庭”建设以来,衡水两级法院的法官们更是走出机关,深入乡村“接地气”,变被动受案为主动服务、变坐堂问案为上门办案,把庭开在农家小院、圩日集市、田间地头、厂房车间,就近审理、就地开庭,方便群众诉讼,以案说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法官的身影,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也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现在,衡水两级法院已经把巡回审判常态化,并不断拓展巡回审判的延伸。巡回审判不仅是一种审判形式,还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群众诉讼最后“一公里”的司法需求的体现。“立足审判而不止于审判”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让正义在身边看得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