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兰华 吴伟
2014年9月以来,枣强县城区及周边乡镇街道接连发生多起骑摩托车抢劫妇女钱物、金银首饰和手机案件。民警经仔细询问,获悉嫌疑人专门针对夜间单独行走的女性实施抢劫,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
为尽快破案,县公安局抽调刑侦民警成立专案组,一方面加大对易发案部位的巡逻力度,提高街面见警率,震慑犯罪;一方面根据被害人的描述,对监控视频进行综合分析。经查,嫌疑人为一名40岁左右男子,骑乘一辆红色摩托车、戴红色头盔单独作案。民警通过调取沿街录像分析后,初步判定嫌疑人经常晚上六七点在郑昔路枣强县城至唐林乡段流窜作案,并熟悉作案区域路况,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
在民警侦查之际,嫌疑人仍然继续作案,且在2015年1月5日晚作案后,猥亵被抢妇女。
多行不义必自毙。当晚,民警经连夜摸排,终于成功锁定嫌疑人在枣强县城的住处。次日凌晨1时许,民警快速出击,一举将嫌疑人掏窝抓获,并当场缴获品牌手机12部,首饰26件,高级化妆品23件以及作案摩托车1辆。
经审讯,嫌疑人对在枣强、故城境内骑摩托车实施抢劫、抢夺作案30余起,在抢劫的过程中强行猥亵被害人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