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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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裁团队打造高效“审判流水线”
唐山路北法院此举得到省法院推广

  

  本报讯 (记者 刘文利 通讯员 刘玉丰)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是全省法院繁简分流工作改革试点单位。去年以来,该院以“简案速裁,繁案精审”为原则,进行繁简分流改革,成立由5人组成的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团队,不断推进司法资源配置优化和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高效化,收到了良好成效。该院的做法被省高级法院在全省推广。

  该院在繁简分流工作中,探索出了一些的具体做法。

  甄别案件,科学分流,创新多庭协作化解模式。该院严把立案关,采取“门诊式立案”法,速裁团队专门安排1名干警与立案庭工作人员协作,就简易程序适用、被告基本情况等事项进行分析研判,原则上将标的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确定为简易案件,列入“急诊”,交速裁团队审理,进行第一次繁简分流。对找不到被告或争议明显较大的案件则定为“普通诊”,交由其他法庭进行审理。同时,该院其他法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难易程度对案件进行二次繁简分流,以确保简易案件用最快的速度消化,疑难案件以最大的精力化解。

  优化流程,速审速判,“繁简分流”提升案件质效。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该院一般在7至15天内开庭,对于争议焦点集中、较为简单的民事案件,组织当事人在庭前进行证据交换。在庭审时,对无异议的证据不组织质证,简化庭审程序。在庭审中,工作力求一个“速”字,充分运用“合并同类项”等工作方法,对同一原告不同被告,或不同原告同一被告且案由相同的案件,同时审理或调解,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化解多起案件。同时,要求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当庭宣判,制作“令状式”裁判文书,当即向双方当事人送达。2014年,他们共制作令状式裁判文书56件,占判决总量的25.6%;对不宜当庭宣判的案件要求宣判时间不能超过5天。

  送达多样,明确时限,切实缓解“送达难”问题。该院速裁团队安排两名工作人员集中送达,并采取“分拣法”,即根据案件类型、送达方式及区域等,对需分门别类送达案件,通过电话送达、专人送达、邮递送达等多种方式,规定在1个工作日内将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开庭传票、裁判文书等法律文书予以送达,尽量避免因送达原因延长审限,保障及时、高效审结案件。

  明确分工,细化责任,打造“审判流水线”工作法。该院速裁团队共有1名审判长、2名审判员、2名法官助理。为促进工作开展,该院将审判人员与书记员整合分组,采用AB角工作方式,打造“审判流水线”作业方式。团队人员分工明确、衔接顺畅,较好地完成从收案、审理,到结案、归档的全部工作,确保了快捷、高效、优质地审理案件。

  2014年,该院简易民事案件速裁团队共受理案件642件,结案639件,扣除节假日和前期准备时间,审判人员在工作日内人均月结案33.1件,该团队平均每天结案2.2件,最短结案时间为1天,最长结案时间为28天,平均办案周期为21.5天。此做法与普通程序相比,不仅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而且及时快速解决了纠纷,审结的案件除涉保险案件外无一上诉、申诉,无一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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