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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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
  耍赖经理服软

  □ 本报记者 张乔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大力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绝大多数被执行人通过教育,能够认真悔过,反省自己的行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仍有极少数被执行人拒绝悔改,甚至采取对抗手段。

  该院在对某物业公司经理王某与石家庄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王某多次接到法院限期履行的通知,却仍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其管理的小区停水、停电,甚至鼓动小区居民向媒体反映法院执法不公,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2014年12月1日,该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司法强制措施,但是王某拒不悔改,作为物业公司经理,其通知物业公司员工对小区停水、停电,企图以此为要挟,煽动居民与法院形成对立,从而迫使法院改变执行措施。

  该院执行局得知此事,已经是晚上6时多,大多数干警已经下班,但是他们纷纷从家中赶回法院参与执行行动,由执行局局长胡永红带队,副局长刘如杰、协调处处长韩战平现场指挥。赶到某小区后,胡永红对物业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希望其能正视自己的错误,能够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同时也希望其避免自己的错误行为给自己和被执行人王某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为保证小区居民正常用水、用电,韩战平带领干警对水井及供电设备进行了查封,责令物业公司保证居民正常生活,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法院报告,不得私自拆除封条。经过执行局干警的说服教育,王某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积极履行义务。

  2014年12月15日,王某与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履行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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