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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岩 树奇 孟冬
因去年3月顶住压力排除非法获取的证据,对公安机关报捕的故意杀人案嫌疑人王玉雷不予批捕,及时防止一起冤假错案,保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彭少勇被层层点赞。
“捕还是不捕,必须做出决定。嫌犯不构成犯罪,当然不能逮捕。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只是履职尽责。”面对铺天盖地的赞誉和肯定,彭少勇如常表态,语气平缓而坚定。
然而,所有参与、了解案件的人都知道:如果没有他的决断,此案可能成为一起重大冤假错案,令法律蒙羞;如果没有他的执着,真正的杀人凶手仍或逍遥法外,让又一个“呼格”沉冤。
彭少勇,这位35年前从徐水县检察院书记员干起,用公平正义仗量自己人生路的热血检察官,一次又一次为公众的法律信仰垒添基石,让更多人感受法律的存在、认知法律的尊严。
及时发现违法和排除非法证据,把好严防冤假错案的第一道关口,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彭少勇始终在为这一朴素的理念努力着
2014年2月18日22时许,王玉雷向顺平县公安局报案称,其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一男子躺在地上,旁边有血迹。3月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王玉雷刑事拘留,3月15日,提请顺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3月18日、19日,检察官提讯王玉雷,其供称人不是他杀的,是公安机关实施非法手段后迫使其作出的供述。
鉴于案情重大,3月21日,顺平县检察院将此案向保定市检察院请示。听完汇报后,彭少勇经深思熟虑,提出三个“不足信”:一是王玉雷有作案时间不足信。被害人尸检报告没有确定死亡时间,凭个别证言推断王玉雷有作案时间有问题。二是王玉雷有罪供述不足信。9次笔录,前5次不供,后4次承认有罪,但4次有罪供述中,对作案工具的种类、去向及作案时所穿衣物的供述无一次相同,也均未查实。作案工具与尸检报告中的“U”形创口不吻合。三是认定王玉雷有罪不足信。证实有罪的证据只有王玉雷供述。
按照这三个“不足信”,彭少勇认为,这个案子达不到批捕条件。可如果不批捕,就必须放人,死者家属情绪激动,会不会上访?
“只服从法律和事实,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彭少勇最终拍板作出对王玉雷不予批捕的决定。
这一决定,就意味着王玉雷不是杀人犯。那么,真正的凶手又是谁呢?为了尽快侦破此案,保定市、顺平县两级检察机关迅速启动引导侦查机制。最终,经对案发现场遗留的手套进行鉴定,顺平警方将该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7月14日,顺平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批捕了真凶王某。此时,距离作出对王玉雷不逮捕决定已经是116个日夜,压在彭少勇心头的阴霾终于散去。
同年10月,国内媒体对保定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错案作出报道,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省委书记周本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等领导对此案相继给予充分肯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童建明也作出批示:这是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环节依法履职,严格把关,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的一个好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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