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世杰)为践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司法鉴定工作各环节,充分发挥司法鉴定意见为诉讼活动服务的作用,2014年12月25日,省司法厅副厅长霍建明带领司法鉴定管理处人员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进行座谈。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良酷携该院司法技术辅助室负责人等参加座谈。
会上,司法鉴定管理处就我省近年来围绕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等方面的工作向省高院做了介绍。同时,双方还就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重新鉴定、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职能交换了意见,并在协商制定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指导标准、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解决重新鉴定委托出省、充实司法鉴定专家库,实现资源共享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朱良酷指出,司法鉴定工作对提高案件审判质量的影响越来越大,这次会谈对解决审判机关在应用司法鉴定意见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着重要意义,希望与省司法厅加强合作,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
霍建明在座谈中强调,此次座谈会对全省司法鉴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应对和解决当前司法鉴定工作面临的一些问题和挑战意义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省司法厅将积极与省高院进行沟通配合,共同研商、形成合力,加强司法鉴定工作监管,共同构建能够全面满足诉讼需求的司法鉴定管理和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