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静)近日,黄骅市人民法院南大港法庭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短短五天时间为辖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39万元。
2014年12月29日,南大港法庭受理了区域内某运输队诉山东东营市某化工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该案标的额较大,且为辖区外案件,办理难度颇大。法庭领导十分重视,考虑到企业临近年关,资金回笼困难的实际,经研究决定根据原告申请依法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以掌握案件的主动权。立案当日庭长派四名办案人员奔赴被告企业所在地山东省东营市,到达目的地后便赶往企业附件的多家银行进行查询,最终在四家当地银行冻结被告账户存款280万元。在法律震慑下,被告主动找到原告协商,2015年1月2日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日将案件款229万元和违约金10万元全部履行完毕,案件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