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6日讯(记者 曹永学)今天上午,我省部分法院集中宣判11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29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其中刑期最长的达20年。
据介绍,今天宣判的11起案件主要犯罪手法为:使用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以葡萄糖冒充食品级甘氨酸,将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生猪屠宰后做成麻辣肉、肉夹馍对外销售,使用散装白酒冒充品牌酒,生产、销售假的治疗糖尿病药品等。这些案件涉及石家庄、邯郸、沧州、邢台、秦皇岛、保定6个地市。
在今天集中宣判的11起案件中,判处实刑的25人,其中被告人宋河新以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被告人谷长浩生产、销售假的治疗糖尿病药品,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被告人田书珂将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生猪屠宰加工后销售,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各地法院量刑时依法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力度,根除食品药品犯罪的经济基础。29名被告人中,3人分别被处罚金200万元以上。
省法院刑二庭副庭长王琪介绍,刚刚过去的2014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340余件500余人,仅去年12月份就公开宣判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80余件,极大震慑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