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4日讯 (记者 段美)为确保春节和全国、省“两会”期间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即日起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执法活动,将派出专项督导执法组赴各地开展督导执法工作。
据悉,本次督导执法时间为1月5日至10日。春节前后和全国“两会”期间将继续开展督导执法。
本次督导执法工作实行督导执法“捆绑”责任制,旨在促进各级真正建立起“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督促各企事业单位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结合冬季和节日特点,防范“赵县2·28爆炸事故”现象发生,确保春节、全国和省“两会”期间生产安全。
省安委办要求,各督导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不给基层添乱,不住超规格房间,不配高档生活用品,不搞宴请,不准喝酒,不做与督导执法活动无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