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张卫民、刘凤龙:
本院受理杜宝田诉张卫民与刘凤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张卫民、刘凤龙:
本院受理周建军诉张卫民与刘凤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栾城医康药用玻璃厂:
本院受理原告李志诉你厂及石家庄神锋机械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厂公告送达(2014)栾民初字第1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栾城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马学涛:
本院受理原告郝亚东诉你和石丽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三庭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李明明、李长龙:
本院受理路俊玲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公证处(2014)冀石平证民字第5300号公证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长执字第2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向本院申报财产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邓泽广、陈国军、黄平安、黄绍良、崔峰、崔金浩、于洪雷、于合香、杨佐春、杨佐信、王新亮、王新刚、王占洲、孙本昌、张树林、张树立、王铎、王子林、贾世华、刘振庄、王景红、刘彦春、王墨恒、王墨峰:
本会受理的(2014)沧仲案盐字第1675、1676、1681、1682、1683、1685、1686、1687、1688、1689、1690、1691号申请人盐山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于你们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选定仲裁员通知书、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来本会领取以上公告文书,经过60日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10日内与申请人共同选定仲裁员,逾期未能共同选定,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李友权为本案独任仲裁员并组成仲裁庭。本案于2015年3月12日上午9时至2015年3月13日下午4时在沧州仲裁委员会盐山办事处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沧州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