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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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拆迁队”,谁种下的恶果?

  □  曹永学

  近日,“艾滋病拆迁队”在河南省南阳市恐吓居民、威逼搬迁事件持续引起舆论关注。该事件调查最新进展是:“艾滋病拆迁队”由开发商所雇,主要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控制,4名基层官员受到处分。

  据媒体报道,南阳市三厂小区拆迁改造是一个手续不全的项目,居民因有后顾之忧拒绝搬迁,于是,开发商雇来6名艾滋病人成立“艾滋病拆迁队”进驻小区,晚上放鞭炮、砸玻璃,挨家挨户敲门。从小区院外到楼道,从一楼到顶楼,随处可见“艾滋病拆迁队”红色喷漆标语,一房间大门上写着“艾滋病拆迁办公室”。

  更让人愤懑的是,居民们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非但不立案,还“好心”地劝居民们离艾滋病人远一点儿。待到该事件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当地政府、公安才“迅速”行动起来。

  这些年来,各地暴力拆迁频频发生,有的甚至闹出人命惨剧。南阳市的“艾滋病拆迁”,是暴力拆迁的变种,是违法拆迁的“典范”。“艾滋病拆迁队”虽然没有暴力拆迁的血腥,但其在心理上、精神上给居民造成极大恐慌,恶果更甚,更容易让开发商达到目的。事实也确实如此,“艾滋病拆迁队”进驻小区后,不到半个月,十几户居民因为害怕,没有签订协议就搬走了。

  单从“艾滋病拆迁队”这一事件看,确实是开发商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恶果。但是,纵观这些年各地的违法拆迁,背后似乎总有地方政府纵容的影子。

  城市拆迁改造,土地由政府征收,动迁由政府主导。只是这种政府主导的动迁模式能否将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区别开来,一直是个悬疑。更多的时候,开发商或拆迁公司采取非法手段威逼强拆,地方政府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乐观其成。这其中是否存在黑色利益链条,让人颇费思量。在这种情况下,居民遭遇非法拆迁求助公安机关,被搪塞敷衍也就不足为奇了。

  征地拆迁涉及群众利益,也涉及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利益。作为当事一方,政府如何摆正位置,依法作为,既是对为政者良心的拷问,也是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考验。在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当下,“艾滋病拆迁队”事件无疑是一面镜子,当地政府应当对照这面镜子扪心自问,其他地方的党政领导也应引以为鉴,自我反省。

  公生明,法生威。只要地方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开发商岂敢胡作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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