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曹永学)记者12月25日从省法院获悉,进入12月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月活动,本月已宣判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0余件。
据介绍,全省各级法院对污染环境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判,对该类犯罪严重、多发的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打击。对于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在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害物质等行为的,坚决予以从重判处。
全省各级法院加强与公安、检察、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联合会签关于污染环境犯罪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的文件,建立健全信息联络、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上级法院加强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力度,对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积极调查研究,统一司法标准。今年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污染环境罪刑事案件110余件18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