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彬 通讯员 王春辉)在“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保定警方综合采取措施,向境外在逃犯罪嫌疑人展开凌厉攻势。日前,潜逃韩国的经济犯罪嫌疑人金某被该市公安机关成功劝返回国自首。
经查,2012年11月至2013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金某担任天津某模具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在与安新县某有色金属熔炼有限公司购销货物过程中,以每购买一吨铝锭收取300元好处费的形式,多次向安新县某有色金属熔炼有限公司索要好处费,累计涉案金额78000元。在此期间,金某还向其他公司索贿50余万元。案发后,金某为逃避法律制裁,潜逃至韩国。
“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省公安厅的指导下,保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安新县公安局对潜逃韩国的犯罪嫌疑人金某制定专门缉捕方案。经过缜密侦查,专案组掌握了金某在韩国的生活情况。专案组民警多次赴金某家中,向其家属宣讲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制定的投案自首政策。12月19日下午6时,金某从韩国乘坐航班返回国内,在天津机场边检站和天津机场民航分局的配合下,专案组民警将金某押解回安新县。
据犯罪嫌疑人金某交待,2013年8月底,因害怕受贿一事被告发,他头脑一热就选择了逃亡之路。因其通晓韩语,且之前因工作有韩国签证,所以就选择了逃往韩国。金某到达韩国后,租住于华城市一20平米的出租房内。在韩国一年多的日子里,他依靠打零工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