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张家口市的王某在“58同城”网上看到一则出租房屋广告,发帖人欲出租高新区一小区一套楼房。王某正想租赁此小区楼房,经与发帖人联系,并于当天上午与自称房东的男子“姜涛”在其出租房屋内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支付“姜涛”租房款11280元。10月24日,一位自称是房东的男子李某来收取暖气费,王某这才知道被骗,随即报警。
办案民警经调查,自称房东的“姜涛”本名为杜某,案发前,伙同女友刘某以“姜涛”的名义短期承租了上述房屋,然后又在“58同城”网以“姜涛”的名字登出房屋出租广告,王某以一年11280元的租金租下,“姜涛”拿到租金后便潜逃了。12月16日,杜某在另一处出租房内被抓获。 (袁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