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强
面对办案,认真细致、真知灼见;面对关系、说情,不为所动、秉公执法;面对群众,春风化雨、爱心无限。从事公诉工作12年来,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李毓胜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检察官的崇高品质。
■ 细心
一提起沽源县检察院的李毓胜,大家都会说,是“李大仔细”啊。这个“仔细”就是他办起案子来那股认真的劲儿和细致的心。
2014年春节刚过,公安机关移送过来一件盗窃案,卷宗是超厚的三卷,起诉意见书上认定犯罪嫌疑人孙某的盗窃为32起。仅仅审查每一起事实的核对印证工作就已经很让人费时间了,公诉科的人都不愿意接手这个案子,此时,李毓胜主动并调侃地说:“让我来吃这个纸老虎吧,我镇得住他。”
在随后的一个月里,他细细梳理着侦查卷宗,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对32起被害人一一询问,以核实固定证据。在如此浩大的工作量上,李毓胜不仅在审查起诉时限内核实了犯罪事实,而且还从中追诉了公安机关遗漏的8起盗窃事实。等到案件提起公诉时,审查报告已经制作了80页5万余字,起诉书20页1万余字。最终,孙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罚金1.8万元。
“细”不只体现在自身办案上,还体现在文书的写作上。起诉书上的每一句每一段,他都会好好琢磨,甚至每一个标点符号都要推敲一番。李毓胜的细致为公诉科干警起到了带头和示范作用,掀起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 公心
李毓胜从小就生活在沽源县城,县城里有很多亲戚朋友,恰恰是这一点给他的工作带来了不少压力。往往案件刚到手,说情的人就纷至沓来,但李毓胜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执法。
2013年6月,县房地产管理交易所原所长冀某因玩忽职守被移送审查起诉。虽然冀某与李毓胜有多年情谊,但是肩上的责任和内心的信念告诉李毓胜“必须秉公执法,不能徇私情” 。从案件的受理到审查起诉,冀某一直以为会受到“照顾”,避重就轻,对于犯罪事实或回避或推卸自己的责任。在法庭上,当李毓胜把证据一一摆在他面前时,冀某才低下了头,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最后,冀某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依法予以判处。
12年来,他承办各种公诉案件200余件,有罪判决率达到100%。在他的带领下,该院公诉科干警严于律己,秉公执法,树立了良好的公诉人形象,多次受到表彰。
■ 爱心
李毓胜对待原则不徇私、对待犯罪不枉法,其实,他还有爱心柔情的一面,也常常体现在办案过程中。
2012年7月,李毓胜在审查起诉一起盗窃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是年仅19岁的青年,小学没毕业就辍学了,此次盗窃是王某某到一家废品收购站卖东西时,一时贪心,顺手偷走了2000元现金。李毓胜的直觉告诉他,王某某的犯罪行为与家庭有关。在提审时,李毓胜发现,王某某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异了,其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是爷爷带大的他,当他把打工的钱花完后,便萌生了盗窃的念头。
从看守所回来,李毓胜去了王某某家,其爷爷年事已高,家里也很贫困。随后,他又去了受害人家,从自己包里拿出钱赔偿了受害人。最终,受害人谅解了王某某,王某某被法院予以从轻判处。
2013年,公诉科收到一封远方的来信,王某某用不怎么工整的字写道:“谢谢叔叔的帮助,现在我已经在一家公司上班了,是您的真诚和关爱让我看到了希望和未来。”这或许是对李毓胜最好的诠释和敬意。
有付出就有回报,集细心、公心、爱心于一身的李毓胜先后荣获县、市级“先进工作者”、 “先进个人”、“优秀公诉人”等多项荣誉,他所带领的公诉科在近几年的市院考核中多次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