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人民检察院日前依法对疯狂盗窃柴油的犯罪嫌疑人董某、张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今年5月底至8月初,犯罪嫌疑人董某、张某经预谋后,利用董某在荣乌高速某工地驾驶工程机械的便利,先后16次盗窃工地机械设备上的柴油。其中,犯罪嫌疑人董某、张某共同作案13起,盗窃柴油1350升;犯罪嫌疑人董某单独作案3起,盗窃柴油355升。实施盗窃后,犯罪嫌疑人张某将共同盗窃的1350升柴油部分出售给他人,获取赃款6040元,剩余部分自用。犯罪嫌疑人董某独自盗窃的355升柴油除部分自用,全部销售他人,获取赃款1230元。经鉴定,犯罪嫌疑人董某、张某共同盗窃的1350升柴油价值9824元,犯罪嫌疑人董某盗窃的355升柴油价值2592元。
倪建萍 崔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