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张正乃: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张玉国申请执行你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沙执字第499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沙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赵庆平:
原告元琳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沙河市人民法院二十冶法庭(沙河市人民法院办公楼四楼)领取(2014)沙民一初字第106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沙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庄广元:
原告赵明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二十冶人民法庭(沙河市人民法院四楼)领取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二十冶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沙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河北省专利技术经济开发公司:
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原裕华支行)申请执行你单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长执字第523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孙三田:
本会受理的黄晓和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沧仲裁任字第0038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沧州仲裁委员会任丘办事处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沧州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付广兴、付光森、刘军亮、刘建勇、刘金波、刘建新、王书清、王书华、刘大勇、崔炳福、王胜军、刘金波、刘勇、李亚勇、刘天更、刘天山、刘会胜、刘天山、刘会青、刘天山、李维平、李海望、李维强、李维东、王立新、郝洪蒙:
本会受理的(2014)沧仲案盐字第1387、1389、1390、1394、1396、1397、1398、1400、1401、1402、1403、1405、1406、1407、1408、1654号盐山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沧仲裁盐字第1387、1389、1390、1394、1396、1397、1398、1400、1401、1402、1403、1405、1406、1407、1408、1654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沧州仲裁委员会盐山办事处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沧州仲裁委员会
遗失声明
杨丽慧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34856,特此声明。
王朝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02667,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