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窦伟敬)近日,开发区法院依托网络查控系统平台成功为一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该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都是公司法人,申请人是本地企业,被执行人却远在千里之外的唐山。经邢台中院二审判决被执行人须给付申请人货款47.7万元,加上迟延履行金和诉讼费共计60.7万元。
长期以来,“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难题,其中的关键问题就是被执行财产线索难查。全省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平台的运行,对破解这一难题无疑是一场“革命”,执行人员可直接依托该系统,全面掌握被执行人全省范围内的财产信用情况,达到“足不出户即知千里之外”的效果,极大地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执行效率。
传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方式主要是直接到银行网点查询被执行人开户信息,或者通过省法院到人民银行集中查询,再由省法院层层反馈到各级法院。而由于通过省法院查询费时太长,所以第一种方式成为各级法院最主要查询手段。故按传统办案方式,就要到被执行人当地银行挨家查询,既费时费力,且不一定能查到财产线索。网络查询就克服了这一个弊端,立案后将被执行人信息输入网络查询系统,几天就收到反馈信息。开发区法院执行人员通过该系统查询后,两次到唐山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冻结、划拨,最终成功执结此案,且比传统办案节约了一半的时间和经费。
事后据申请人反映,其单位现在正资金紧张,工人都两个月未发工资了,这笔钱的到账就是一场及时雨,帮助企业顺利渡过了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