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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孙建习)平乡县人民法院将基层法庭视作方便群众诉讼、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前沿阵地,精心统筹,积极推进,把此项工作打造成了司法便民、践行群众路线的亮点工程。平乡法院总结近两年来在“法官走基层,创建无讼村”活动中创建的工作机制,依托法官走基层活动及开展巡回审判“两个平台”,创新推出“1+1+2”工作机制,全力推进“一乡一法庭”建设。
平乡法院把“一乡一法庭”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一乡一法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负责的职能部门,并将“一乡一法庭”建设工作第一时间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委政法委汇报,获得了各级领导的肯定。
院内的每名班子成员联系一个乡(镇),负责一个法庭的建设,由其协调乡(镇)政府解决办公场所。从法院内部选配6名责任心强、业务精湛、善做群众工作的优秀法官担任新设的6个基层法庭的负责人,抽调了6名具有司法资格、能够熟练操作微机系统的干警担任法庭书记员,通过“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从基层选聘了12名信誉好、名望高、社会阅历丰富的各界群众充实到陪审员队伍并进行专门培训;初步形成了每个基层法庭配置1名法官、1名书记员、2名书记员的“1+1+2”工作模式。
为保障法庭工作规范、有序运行,院党组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从工作制度、学习培训、纪律作风、奖惩考核等方面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行”。院党组多次强调,基层法庭不但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法院的司法阵地,而且是对外展示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要求基层法庭干警一定要“上担责任,下接地气”,深入基层热心服务群众,时刻注意言行举止,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
平乡法院通过在自建办公场所、人员编制、技术支撑等问题均难以一时解决的情况下,确定了“先期开展工作,以工作促建设”的总体思路,迅速完成了6个法庭的前期筹备工作,使后续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形成了独创的“1+1+2”工作模式;依托法官走基层活动和开展巡回审判“两个平台”,对接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格局,切实担负起化解基层矛盾纠纷,问题就地解决不上交,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职责。
平乡法院基层法庭自筹建完毕以来,运作良好,效果初显,承载了基层法庭民事案件先期处理、矛盾排查化解、法律咨询服务等各项基本职能。一年来,院基层法庭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5起,受理诉前调解20余起,为基层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170余人次,实现了“问题不上交,矛盾就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