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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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县公安局侦破系列网络诈骗案

  不久前,饶阳县大官厅乡的刘某、崔某等人来到饶阳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报案,称自9月份以来他们在网上被一个浙江义乌籍商人通过网上QQ订货的方式骗取了价值50余万元的货物。目前,货物已被发送到义乌,并被提走且与此人失去联系。

  民警仔细询问了刘某、崔某等多名受害人,发现嫌疑人虽然在作案时使用虚构身份并更换手机号、QQ号,但要求受害人发货的地点均为浙江义乌国际商贸城周边的一个名叫“天龙”的货运站。另据受害人反映,嫌疑人在作案初期为骗取信任,前期通过现金汇款支付了小额订金,汇款地点均为浙江义乌国际商贸城附近的ATM自动存取款机。据此,民警分析,实施诈骗的嫌疑人应在浙江义乌国际商贸城附近。

  民警赶赴浙江义乌,通过查看天龙货站和ATM机周边的多个监控录像,发现提取货物和汇款均为一名体态偏瘦的男子。由于商贸城情况复杂、商铺极多,且嫌疑人前期所用手机号、QQ号已全部停用,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民警没有放弃,反复查看货站监控录像终于发现蛛丝马迹:嫌疑人每次提取货物时,身边都会有不同的货车及司机,但监控视频较为模糊,不能准确反映出车辆牌照。多番查看比较后,民警选取一辆特征较为明显的长安小型货车,决定“以车找人”,在商贸城的货运集散点展开摸查。

  经做工作,民警在一家货运中心找到该车辆。货车司机反映,几天前,确有一名20来岁偏瘦的男子雇佣其驾驶货车前往天龙货站提货。另据司机反映,男子提完货物后,并没有将货物入库,而是直接转发到河北白沟。

  根据此线索,民警又赶往白沟进行侦查,通过对白沟商贸市场浙江义乌货运点进行摸排,很快查询到被骗货物的提货记录,后根据提货记录,得知多批被骗货物均被一名叫陈某的男子提走。民警围绕陈某展开调查,后发现陈某与其表弟张某联系紧密,而张某目前就在浙江义乌商贸城从事外贸出口生意。经照片比对,民警确定在浙江义乌实施诈骗的系嫌疑人张某,至此两名嫌疑人浮出水面。民警兵分两路,分别在白沟和义乌将陈某、张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张某交代了通过QQ先后12次对饶阳、蠡县一带生产商诈骗货物的作案事实,陈某交代了将被骗货物销往沧州、山东多地的作案事实。随后,民警奔赴沧州、山东等地,查扣陈某所销赃物8000余件,涉案金额近百万元。

  张兰华 吴伟 赵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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