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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宽更要守秩序
——高速交警解答京港澳高速安全行车问题

  

  本报12月18日讯   (记者    郑伟)改扩建后的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段即将通车,该段高速公路由原来的双向四车道变为双向八车道。据预判,由于车道拓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将成为两大重点违法行为。省高速交警总队今日发布安全提示,针对群众关心的一些问题集中解疑答惑。

  问题一:京港澳高速车道是如何划分的?

  从最左侧车道开始时速限制依次为:时速在110公里/时至120公里/时之间,时速在100公里/时至120公里/时之间,时速在80公里/时至100公里/时之间,时速在60公里/时至100公里/时之间。大型客车、货车正常情况下只能选择第三、第四条车道行驶;小型客车正常情况下可选择全车道行驶。

  问题二:如何界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超速行驶?

  未达到规定时速而在相应车道行驶的情形,可界定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依据法律规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将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同时,高速公路已经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超过标明时速值行驶,将视为超速行驶。高速交警重点提示小型客车,在第三、第四条车道行驶时最高时速应保持在100公里/小时以内。按照左侧超车的原则,大型客车、货车可选择在第三条车道超车;小型客车可选择在第一条车道超车。

  问题三:何种情况下可以不按分道标志行驶?

  行驶过程中,遇有交通事故、突发事件或采取交通管制等情况时,机动车驾驶员可在现场民警的指挥下借用其他车道行驶。在民警未抵达现场前,不得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以免影响救援施救。依据法律规定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将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问题四: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如何处置?

  发生事故后占据行车道,除可能引起交通拥堵外还容易引发二次事故。因此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当车辆能够自行移动时,建议大家用手机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车辆在现场的位置,然后将车辆移至路肩或应急车道上,并立即报警。当车辆不能自行移动时,驾驶人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三角标志牌警告标志;车内人员要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或护栏以外的安全地带,并迅速拨打12122电话报警,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问题五:对于新开通的京港澳高速还有哪些行车提示?

  高速交警提醒,在省会周边,新旧京港澳高速公路相连路况复杂,对于初次通行的驾驶员朋友是一种考验,新的京港澳高速(G4)与旧京港澳高速(S9902新元高速)在314KM处分离,在232KM处重合,交互路段全长约八十公里,两段高速可通过青银高速和黄石高速实现互通。前往机场的朋友可选择新、旧京港澳高速分别到达不同的机场高速口,按照指示标志到达机场。

  另外,为了高效开展高速交管工作,省高速交警总队将京港澳高速河北段管辖大队由9个增加到10个,新增加了七里河大队。

  全省高速公路统一报警电话为: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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