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是一名大车司机,平时往返于长治与衡水之间。11月27日,高某行驶到故城县三朗乡新崔庄村时,迎面驶来一辆长安星卡汽车。会车时,两名男子手持铁管从车上下来,说高某的车剐蹭了自己的车,向其索要400元钱。不容高某解释,两人抡起铁管就朝高某的车门猛砸,将货车两边的后视镜砸坏,还强行把高某从车上拽下来殴打,并威胁到:兄弟我喝酒了,给拿400块钱花花。无奈之下,高某拿出400元钱交给了对方。
接到高某报警后,故城警方迅速赶赴事发现场,经仔细询问被害人,调取附近监控录像,初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仅用一天时间,就先后将犯罪嫌疑人翟甲、王乙抓获归案,二人对酒后滋事索要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杨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