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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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衡水市造纸一厂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委托衡水正则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根据法律规定,特公告通知衡水市造纸一厂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衡水市造纸一厂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行放弃所有权利。

  申报地址:衡水市桃城区人民中路17-1号

  联系人:张洪粒

  申话:13831857291

  衡水市造纸一厂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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