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瑞红
那还是初春时的一件事。那天晚上老李喝醉了,想起自己和老陈的几次争吵,越想越觉得自己窝囊,就找到老陈家中想好好理论理论。老陈说:“你喝醉了,有啥事明天再说。”老李说:“我没醉,我清醒着呢,我就想今晚和你唠个嗑。”老陈不想和一个醉鬼一争高低,就往外推他,可他赖着就是不走,俩人就吵了起来。
我们接到报警赶到现场的时候,双方都很激动,各执一词,争吵不休。有十来个人在围观。
经鉴定,老李一根肋骨骨折。老李说:“是他打的我。”老陈说:“他胡说,是他自己从楼梯上摔下来的。”围观的人说他们也是听到争吵才过来的,具体不清楚怎么回事。
我们也猜测是老李自己摔的。一是老李先到别人家里找事,二是他本人喝醉了酒,醉醺醺地走都走不稳。又刚下了一场小雪,他一脚踏空也不是没有可能。
老陈不依不饶,说老李不但到家里来无理取闹,还诬陷自己打他,这是私闯民宅!公安机关应严惩!老李说我这伤就是他打的,打了人还不敢承认,警察要不管,明天我就告到县里说这事儿去!
我和同事商量后,觉得还是要弄清老李这伤到底是怎么形成的,不能主观臆断也不能单听信个人说什么。第二天天亮,我们又到现场,发现了在老陈那栋楼的拐角有一个摄像头。但由于离得较远,录像不太清晰,影影绰绰看到有三四个人往外拖老李,有一个人蹬了老李两脚,老李摔倒在地。老李的骨折很可能就是这两脚造成的,但这个人是谁却不好认定。
我想起昨晚巡警也处警了,应该有全程录像。我们就把录像复制了过来。录像很清晰,双方人员也都还在场,但那个是蹬老李的那个人是谁呢?我把录像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终于从体态和步法特征上发现有一个人很像蹬老李的那个人。经查实,那人是老陈的侄子。
我们找到老陈的侄子,一开始他不承认蹬了老李,我们把下载下来的图片给他看,他才讲了事情经过。那天他正好在叔叔家,看他们争吵,他就把老李拽了出去。可老李走到楼梯口把住楼梯栏杆赖着就是不走,他怕老李再和叔叔找事,就打电话叫来几个哥们一起推的推,拽的拽,可老李一直骂骂咧咧地,他一气之下就蹬了老李两脚。
事情的前因后果已经很清楚了,我们觉得还是以调解为先。毕竟他们是认识多年的老朋友,虽然平时爱抬个扛吵个架的,但过后二人还是挺和睦的。如果对一方做硬性处理,恐怕二人以后就成了死对头,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嘛!
我们让老陈看了录像,老陈才知道老李的骨折确实是他侄子蹬的。不管怎么说,人家受了伤,他也不想把事情搞大,我们一提出调解他马上表示赞同。老李也在录像里看到了自己昨晚的醉状,确实有失颜面。我们趁机给他做工作,你虽然受了伤,但毕竟你跑人家家里闹事自己有错在先,得饶人处且饶人吧,老李也表示愿意调解。
最终,老陈赔了钱,老李道了歉。看到又一起案件被我们悉心化解,多年老友终于化干戈为玉帛,真是无比惬意!
(作者单位:成安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