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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和创制性立法,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2014年共有10部法规出台,涉及调整结构、社会治理、生态文明、改善民生等内容。有的法规填补了国内立法空白。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重大发展战略法治化的决定》的出台,确保了我省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全局性、长远性问题所做的筹划和决策的相对稳定。该立法在全国属首创。
《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是我国首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地方性法规,首创省部联合立法模式,首次确立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首次在地方立法中扩展按日连续处罚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