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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无”法官
——王景林

  [人物档案] 

  王景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庭长,先后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全国优秀法官”、“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法官”、“全省人民满意好法官”、全省“十佳审判长”等荣誉称号,2014年又被授予“河北省最美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王景林审理20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投诉,无一人情案,无一关系案,无一金钱案,是典型的“六无”法官。他甘于清贫,廉洁执法,被群众称赞为“正直和善良的专家型法官”。

  陈某曾是一名养牛“专业户”,早在1994年就承包了本村的养牛场,经县政府有关部门立项审批,与银行签了抵押担保协议,但扶持资金一直到不了位,未完工的厂房长年闲置。陈某为此踏上了长达十几年的上访路。

  2008年3月,陈某将县政府和银行起诉到承德中院,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当时,这个县的县长曾是王景林的老师,银行行长又是他弟弟的同学。老师给王景林放了话:“不能让政府败诉。”银行行长也加紧活动。让老师意想不到的是,自己非常赏识并寄予厚望的学生竟作出了让他无法接受的判决:县政府和银行赔偿陈某经济损失33万元。

  陈某手捧判决,在王景林面前长跪不起。

  在王景林看来,法官开庭审案,平息纠纷,仅有正气还不够,还必须要有充足的底气。这个底气来自于对审判业务的精通,来自于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

  承德市某单位与一家房地产商签订协议,由房地产商为该单位承建办公楼,同时该单位60名职工也与房地产商签订了团购住房的协议并交付了房款。后因房地产商资金不足违约,该单位与60名职工将房地产商告上法庭。

  案子到了王景林手里,经几十次调解,达成调解意见:该局与房地产商解除承建办公楼协议,房地产商将法院查封的商品房交付60名职工。就在此时,又有几个单位的200余名职工因付了购房款拿不到房,准备起诉这家房地产商。王景林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后,果断调整调解方案,建议原调解单位将房地产商的一座底商楼买下作办公楼,房地产商用回收的资金建住宅楼,尽快将住宅楼交付给几个单位的职工。

  双方都接受了王景林的方案,几个单位的职工看到住房有了希望,便放弃了起诉的念头。

  王景林有一句口头禅:想发财别当法官,当法官就别想发财。几十年来,他从不去各种娱乐场所,很少与社会人员接触,他的大部分业余时间都用在学习上。王景林从不接收当事人一点点财物,哪怕是老同学受人之托送来的两箱罐头,也被他通过邮局退了回去。

  (文/本报记者 曹永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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