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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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访省司法厅厅长、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穆思山

  本报记者 王玉朝

  “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前夕,记者就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采访了省司法厅厅长、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穆思山。

  记者: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的宣传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请问今年的宣传主题与往年相比有何特点?

  穆思山:今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的宣传主题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加突出对宪法的宣传教育,对依法治国总目标和重要任务的宣传教育,对深入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全国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有利于向广大公民深入普及宪法知识、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促进宪法实施,有利于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法治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在我省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的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应该由注重普及法律知识向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观念、引导法治行为方面转变。

  记者: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

  穆思山: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要基础性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只有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才能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才能提高公民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记者: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穆思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二是着力建立社会普法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指导协调、各行业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三是强化重点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完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法治培训、考试考核、任职前考法和年终“述法”制度,推动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政府法律顾问和监督、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入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化”法治教育体系,提高青少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教育引导公众内心信法、行为守法、遇事找法。四是普治并举,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和手段。通过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积极动员和有效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法治实践中来,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历史文化融合发展。建立以案释法治度,通过媒体庭审直播、群众旁听案件、案件宣讲等形式,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百姓,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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