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张树永
宪法是什么?宪法离我们有多远?宪法关乎你我何事?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在普通的人群中,几乎没有人考虑这些,知道这些。这是现状。
在本报近期开展的宪法意识调查中,发现很多人不知道宪法,不了解宪法。“宪法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他们问。
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恐怕一方面是宪法的作用并没有直接体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给人们造成了一种错觉或误解;而另一方面是因为在我们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中并没有很好地实施宪法、遵守宪法,原原本本地按照宪法执政、治国、理事儿。
所以,贯彻宪法精神,执行宪法规范,还有相当长的路。
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大得人心;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大得民心;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适逢其时。
可以说,依宪执政,依宪治国,是解决现实社会矛盾、问题的一把钥匙。
徒法不足以自行。一部再好的宪法,也在于好的实施。如果宪法只成摆设而不管用,那么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人权宣言,所有这一切美好、美妙的语句,岂不成了“空誉”?
宪法让我们感到温暖,是因为它规划着这个国家,为民众撑起了遮风挡雨的保护伞。1954年,我国制定了第一部宪法。刘少奇在解释这部宪法的作用时说:每个公民只要认识到,只要他没有做过违法的事,他就不用害怕夜晚有人来敲他的门,宪法就会保护他的安全和自由。这段话诠释宪法多么贴切、淳朴、自然、直白,今天读来仍令我们感到温暖、激动。如果是这样,我们还能不知道宪法吗?我们还能不知道宪法是干什么的吗?
从1787年美国诞生人类第一部成文宪法以来,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了自己的宪法。依照宪法执政,依照宪法治理国家,不仅是趋势,更是法治、民主、文明的标志。
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实施必须有力度、有广度。改革开放中的1982年,我国制定了符合现代国情、具有我国特色的现行宪法。要使这部宪法成为我们的信仰,成为我们的灯塔,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了解她、敬畏她、遵守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