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曲周县检察院针对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的未成年在校生,鼓励他们重返校园接受教育,助其今后顺利融入社会,此举收到良好效果。
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其主观恶性不大,往往系初犯或偶犯,可塑性较强,只要给予适当的引导,歪曲的人生方向即可引入正轨。为此,该院在对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时,通过“三方会谈”方式,为其争取回校读书的机会。首先,与未成年在校学生谈,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回校学习知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配合我们共同做好家长的工作。其次,是和家长谈,从最大限度保护孩子权益角度出发,分析利弊,解开思想“疙瘩”。最后,是和老师谈,理顺就学路,使老师接受并对其进行帮教,助其顺利融入社会。 (范清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