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曲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温建军
曲周县检察院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便民、护民、爱民、利民、为民的宗旨,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肯定,也推动了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
下沉工作重心,开辟便民新途径。推行民行检察巡访制,上门服务百姓。与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加强民行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施办法》,有效延伸民行检察工作触角,并成立工作队深入各乡镇定期巡访。重点开展法律咨询、受理案件、化解矛盾、法治宣传四项工作,着力解决偏远乡村因交通不便造成的群众申诉难等问题。实行民行“巡访制”以来,实地解决群众相关问题27件,其中化解民行案件矛盾纠纷及信访隐患5件。推行信访联络员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从全县各乡镇选聘有丰富信访工作经验的30名镇、村干部为该院的涉检信访联络员,专门负责协调解决发生在本乡镇的涉检信访问题。今年以来,解决农村矛盾纠纷13件,消除信访隐患9件,化解农村信访案件5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全县推行了以监所检察人员为主力、乡村治安员为协助的“流动检察室”,明确了检察官巡查制度、约见制度、走访制度。今年以来,“流动检察室”共发出检察建议7次,纠正缓刑到期未宣告解矫的违法3件3人,约见了缓刑人员76人和剥夺政治权利13人,走访了假释人员13人和暂于监外执行3人,未发生一起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立足检察职能,致力护民新作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和保护民生。建立民生领域案件优先办理、专人办理、限期办理等制度,确保群众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去年以来,先后在教育、农牧、卫生等国计民生领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件29人,审查批捕、起诉民生领域的刑事犯罪案件52件68人,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尤其是今年以来,重点针对环保领域渎职行为进行监管,严肃查办征地补偿款发放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共初查职务犯罪线索7件,立案查办2件5人。注重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等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依法对涉及制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案件快捕快诉,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关注社会未来,提升爱民新成效。加强“青少年维权岗”建设,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制定出台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制度》等制度,使青少年维权工作规范化。建立“失足青少年”家庭、学校、“维权岗”联合帮教模式,为初犯、偶犯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建立维权档案,联系其家庭、学校共同制定帮教方案,定期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情况和日常表现。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嫌疑人子女,与全县中小学联合开展了“关注留守学生手拉手”活动,开通检察官“知心热线”,为留守学生提供帮助。去年以来,先后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5次,与有关青少年谈话120余人次,发放青少年维权资料1600余份。探索不捕未成年人帮教机制,彰显法律温情。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符合监管条件、可以不采取逮捕措施的尽量做出不捕决定,探索实行不捕帮教机制,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回归社会。
深化检企共建,拓展利民新渠道。主动深入企业送法上门,针对县域内金融、电力、木材、食品、城建等多个企业生产经营类型不同,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宣讲课程菜单,定期或不定期为企业员工上法治课;参与企业各类合同的风险评估,了解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对企业中重大工程建设,参与其招投标等重要环节的临场监督,有效地减少和防止企业内部职务犯罪的发生。制定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暨法律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先后与县域内五家企业签订了共建协议,为服务企业发展、解决涉法难题43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注重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企业和投资者反映的涉企民事纠纷案件,依法提出抗诉2件,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和公正;对工商、税务、质监、土地等经济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的不规范执法活动提出检察建议6件,帮助执法部门堵塞制度漏洞15项,有效地防范了侵害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
开展善行检察,诠释为民新内涵。利用每周一例会时间学习传统文化知识的专家视频讲座。开设“道德讲坛”,组织干警上讲台“讲述古今道德模范,评说身边人与事”,深化了“崇德尚善”的观念。邀请道德模范现场言传身教,聆听了被评为全国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河北省百姓雷锋”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的曲周“好的哥”张青彬6年救助伤者近百名的事迹。大力倡导检察干警弘扬善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好事、做善事,为老百姓尤其是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大力倡导“善行”的社会价值,使“善行”成为一种个人习惯、社会习惯,要求全院干警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与群众交流,至少为群众办一件力所能及的好事、实事。目前,已与26户贫困家庭已全部建立帮扶对子,共帮助群众解决问题41件,得到社会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