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付永梅
法治保障下的城市文化生态建设,可以让城市变得更加文明。每个城市都应该有属于自身的文化生态。努力挖掘资源,培育具有个性的文化生态,是城市建设过程中不可忽视的规划战之一。
法治保障下的文化生态是城市活力的象征
二十世纪以来,世界各国在反思城市化发展经验教训中基本形成共识:城市发展不仅需要发达的现代工业支撑,更需要深厚的文化积淀和高雅的精神塑造,这其中包含着法治保障的重要因素。依法有序推进城市文化生态建设已成为城市发展非常重要的软资源,文化所塑造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以及由此所迸发出来的创造力,是现代城市持续发展的动力之源。有文化底蕴的城市才有持久发展的动力源泉,才能发展得更和谐。在多元文化的现代城市生活中,我们需要努力构建一个不同文化群落更好地共同生存的空间,一个既相互差异又彼此平等的交互空间。
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往往滞后于发展实际,有很多规划屈从于现实需要,没有起到规划应有的引导、开启、牵引现实的功效。在很多城市规划中只注重功能性,而忽略其间应有的文化含量;只把眼睛盯着建筑、道路、人居、交通、广场、商贸等城市的物质结构,而忽略了依法治市、文化生态、人文精神含量、历史文化内涵等城市文化内容。
法治保障下的良好的文化生态,是文化与自然、社会能够和谐共生、协调发展的文化生存状态。文化生态养护旨在通过文化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优化,使我们历史悠久、博大丰富的文化遗产和文化,获得积极的、更富于建设性的保护和发展。
一个城市状况的优劣,既包含物质文明的合理程度,也包括法治文明在内的精神、心理、情感等文化意义上对人的关怀程度。因此,法治文明保障下的城市文化生态状况关系到是否能满足人们精神方面的需求,是否能使人获得文化气氛、艺术熏陶。
法治保障下的城市文化生态的培育与建设导向
城市文化生态同样需要延续性。这种延续性是城市充满生命力的标志。现在每个城市每年都会有成万上亿的资金源源不断地涌入各种文化建设项目中,当然这是必需的,一个城市的文化生态也包括了不断地推陈出新,但是,如果没有对多样性的追求,没有对延续性的考虑,这种必需也就失去了意义。
建设法治保障下的城市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要善于突出个性且具有认同感。需要调查研究本城市优势特征,找到与其他城市形象不同的优势特征,定位、形象系统构建避免雷同,突出城市个性,有效强化认知,提升城市品牌知名度。创建城市品牌形象要充分反映城市内部公众与外部目标公众心理需求与价值取向,使公众在感知城市各方面要素和传播信息的接触中,逐渐形成对城市品牌形象的认知与支持。这里面包括:长期形成的城市观念、行为和表达方式,城市品牌的构建即是要在追求发展推动作用最大化的同时,从观念、行为和表现方式上寻求和公众的共鸣。
依法有序培育生态文化品牌。引导企业在依法治市的统揽下,企业的文化建设突出生态文化内涵。城市的执政机关依法治定出台优惠政策,大力引进低耗能、低污染、高科技、高附加值项目,积极推广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对生态农业在资金、土地等方面进行重点倾斜,并使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同步跟进。
在依法治市的总体框架下,依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文化资源、自然景观的空间布局,对生态资源和文化资源比较集中的地区进行规划设计,提升其文化内涵,建设生态文化带。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把发展生态经济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切入点,努力提高人们法治规范下的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城市生态文化建设。
依法有序、和谐文明的城市形象是一个城市文化的外显,是能够激发人们思想感情活动的城市形态和特征,是城市内部与外部公众对城市内在实力、外显活力和发展前景的具体感知、总体看法和综合评价。它涵盖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法治文明等多个领域,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治、生态以及市容市貌、市民素质、社会秩序、历史文化等诸多方面。城市文化建设是城市现代化过程中继生产建设、公共设施建设之后迎来的城市发展的更高阶段,是城市品牌化的过程。
现代法治文明相伴下的城市文化生态建设,是和谐城市的重要基础,是城市竞争力的核心内容,是城市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它始终影响并决定着城市发展的前景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