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饶贵华
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是我省政法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成果。
《意见》思路导向明晰明确,坚持聚集“八种突出问题”、抓好“四项重点任务”,立足于解决一批政法队伍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长期积累的瓶颈问题。《意见》目标任务推陈出新,紧扣时代主题,积极回答了新时期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新任务。《意见》保障措施全面有力,强化了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抓班子带队伍的主体责任,强化了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对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工作的支持力度和保障力度。
结合实际“落地开花”。落实好《意见》的关键在于“落地”,为此,廊坊市委政法委在对《意见》进行认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并以市“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紧密结合本地政法队伍实际,提出了八个方面33条要求。同时将我市政法系统近年来一些好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总结和固化,确保了工作效果。
突出重点强化抓手。结合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整体部署,当前要强化三个“抓手”。要将政治建警抓在手上。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立足反“四风”,扎实开展好“7+4+10+8”专项整治活动,进而促进各级政法部门进一步严明各项政治纪律,建立健全思想政治教育培训长期规划,推动各项直接联系基层和服务群众制度的落实。要将纪律作风建设抓在手上。推动各级政法部门围绕“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和“转变作风、整饬纪律、提高素质、树立形象”专项行动的成果转变为长效机制。要将建章立制抓在手上。推动市县两级政法部门抓紧制定完善党组(委)议事规则,制定和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在执法司法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制度、党组(党委)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
统筹兼顾协调推动。推进政法队伍建设是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的保障和支撑,当前重点是做到“四个结合”。要将落实《意见》精神与完成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紧密结合。将政治建警和加强纪律抓紧抓实,进一步筑牢广大干警的思想防线,激发工作热情,以确保各项重大活动、重要时期安保工作万无一失。要将落实《意见》精神与推进执法司法公开工作紧密结合。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要求,加强各级政法部门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和严格落实执法司法公开目录、路线图和时间表。要将落实《意见》精神与开展平安建设紧密结合。重点在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上下功夫,特别是重点推进好市县乡村四级区域平安创建,以及平安企业、校园、医院等20项行业平安创建工作。要将落实《意见》精神与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紧密结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工作力度,推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政法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性工程。要加强协调。在解决政法队伍建设重大问题方面,积极向同级党委、政府进行汇报,争取支持。推动政法部门加强与纪检、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合力。要细化责任。市委政法委对省、市《意见》进行细化分解,制定任务分解表,实行挂图作战,定期要账。要强化督导。市委政法委和市直政法部门建立专项督导机制,定期组织对《意见》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