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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检察院
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本报讯 (通讯员 李娜)11月4日,涞水县人民检察院举行2013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授牌仪式,团省委权益部部长王乾为涞水县人民检察院颁发了牌匾。团市委副书记蔡红星、团市委权益部部长时墨飞、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处长孙平周、涞水县委政法委书记张晓笠出席了授牌仪式。

  据悉,2013年度我省经团中央审核命名的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共20个,其中检察机关3个,涞水县人民检察院是保定市范围内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授牌仪式上,团省委权益部部长王乾肯定了检察院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做出的成绩,希望涞水县检察院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放在第一位,不断扩大青少年维权工作的覆盖面,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创新基层检察机关的方式、方法,同共青团、妇联、民政、公安等机关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这项工作,促进我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成才。涞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国平对下步青少年维权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将以这次授牌仪式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切实做好青少年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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