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同居女友离去
强奸女友母亲获刑
本报讯 (记者 刘彬 通讯员 李宏)11月3日,易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强奸案,被告人周志强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周志强的同居女友小玲(化名)系被害人路某的女儿。小玲因与周志强产生矛盾离家去北京打工,周志强将路某接到自己家里请求为其找回小玲。2014年5月24日15时许,周志强将路某领到易县西陵镇新畔石村附近,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将路某强奸,后又对被害人实施殴打,致被害人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志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周志强在对被害人强奸后,又对被害人实施殴打,致被害人轻微伤,手段恶劣。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伦理道德,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对其应从重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保定新市区公安分局
强制“瘾君子”戒毒
本报讯 (石解放)“秋收100”专项行动进入第二阶段以来,保定市公安局新市区分局南奇派出所不断加大严打整治力度。10月30日,该所经工作,对一名吸毒成瘾人员强制戒毒。
近日,南奇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无业人员高某有吸毒的重大嫌疑。民警经侦查发现,高某初中毕业后,因家庭条件较为优越,在别人教唆下吸食了冰毒,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逐渐上瘾,并多次从家里偷钱购买冰毒吸食。10月30日,民警将高某抓获。经现场检测,高某确实有吸食冰毒的行为,高某也如实交代了多次吸食冰毒的事实。目前,高某已被强制戒毒。
保定南市区检察院
起诉一起危险驾驶案
本报讯 (居志强)11月6日,保定市南市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一起危险驾驶案。
9月28日13时45分许,被告人黄某酒后驾驶冀FH8398号小型轿车沿保定市天威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红旗大街与天威路交叉口时,被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9.1mg/100ml,属醉酒驾驶。
被告人黄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次充好销售伪劣产品获刑
安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被告人史某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史某与保定市某公司自2012年12月份起进行冰铜粉末交易。2013年8月初至11月底,史某在该公司工作人员取样时,提供铜含量高的样品,交付货物时便调换成铜含量低的冰铜粉末,先后交易5次,共销售货物价值359720元。
事发后,史某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该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张克松 崔莹
涞水:夜查清除火灾隐患
涞水县消防大队联合派出所日前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夜间检查。
检查人员每到一个场所,认真检查了单位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等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运行正常;从业人员是否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标识、标牌是否张贴、安装规范,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安全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应急处突预案和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制订和落实;单位是否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等内容。同时,检查人员要求单位负责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此次联合夜查活动,及时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为APEC会议期间辖区消防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赵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