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来岁正是风华正茂的好时候,可有四名青年却因合伙贩毒毁了自己的青春。从10月8日以来,井陉县人民法院对一个贩卖毒品团伙案连续进行了集中审判,被告人尚某(男,21岁)、闫某(男,21岁)、梁某(男,20岁)和杜某(男,21岁)获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尚某、闫某、梁某和杜某四名被告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伙同他人或单独多次非法销售甲基苯丙胺(冰毒),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决被告人尚某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被告人闫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一年。对闫某、梁某、杜某违法所得3100元、1200元、300元,依法予以没收。
李忠勇 王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