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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招远血案”主犯被判死刑

  10月11日上午,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帆等5名被告人故意杀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张帆、张立冬被判死刑,吕迎春被判无期徒刑,张航、张巧联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7年。

  张立冬及其长女张帆、次女张航、儿子张某(12周岁)、吕迎春、张巧联均系“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5月28日,为宣扬邪教、发展成员,以上6人在山东招远一家麦当劳餐厅向周围就餐人员索要电话号码,遭被害人吴某某拒绝后,张帆、吕迎春遂共同指认吴某某为“恶灵”,将其残忍打死。警方随后将6人抓捕归案。经审查,6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此前8月21日的庭审中,检方指控,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吕迎春、张帆、张立冬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面对指控,张帆、张立冬、吕迎春3人拒不认罪,称其为正当防卫。吕迎春辩称因为吴某某是“恶灵”才将其打死。张帆、吕迎春均认为所信“全能神”并非邪教。张立冬则认为张帆和吕迎春说吴某某是“恶灵”,所以要将其打死。庭审当日,仅有年龄较小的被告人张航和张巧联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据媒体报道,现年29岁的张帆是导致其家庭走向深渊的关键人物。2007年,张帆信奉“全能神”。2008年,张帆通过互联网认识吕迎春,跟随吕迎春到招远多次参加“全能神”教徒聚会。2008年底,张帆先后发展张立冬、其母陈某某及张航、张某等家人加入“全能神”。2009年,张帆与张立冬、张航等家人从河北老家先后来到招远市。

  害人者终会害己。业界认为,张帆等邪教成员在公共场所公然对无辜之人施暴加害,令社会震惊,也凸显出他们信奉邪教后的偏执、狂妄和无知。张帆、张立冬、吕迎春3被告人归案后仍然无视国家法律,对于残害他人的犯罪行为毫无悔意,充分暴露出“全能神”邪教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恶本质,依法应予严惩。            (凡文  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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