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哲
“我知道我的事不归你们管,但我就是愿意来你这儿坐坐,说说心里话。”一位上访群众对王震洪说。
自1996年调入井陉县人民检察院,王震洪先后在控告申诉科、反贪局、职务犯罪预防科、公诉科、反渎局等多个部门工作,他认真负责,勤恳实干,以热情、诚恳的态度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以踏踏实实、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他曾两次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接待员,被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授予青年拔尖人才,两次荣记个人三等功。
■干一行 爱一行 专一行
刚刚来到检察院时,王震洪就告诫自己:要珍惜这份工作,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反贪部门,他既是办案主力,又是内勤,经常白天办案,晚上写材料,有时一个案子办结了,同事们都松了一口气,他却又投入到材料、报表中去了。
在反贪部门工作六年来,他主办13件贪贿案件,其中5件大案,全部做出有罪判决,各项报表材料均准确及时完成,没有出现一起差错。因此,他被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一次,被县委、县政府嘉奖两次,还被评为优秀政法干警。
刚任预防科长时,王震洪迅速投入到角色中去,查漏补缺,在预防调查中发现两件贪贿大案线索。经认真查办,犯罪嫌疑人全部被判处刑罚,年终预防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调到公诉部门,王震洪担任负责人半年多来,仅自己就办理了40余件审查起诉案件。去年10月份,公安机关开展“两抢一盗”专项打击活动,王震洪一边当指挥员,一边当战斗员,与全科同事加班加点,保质保量完成了办案任务,两个月内移送70余件审查起诉案件。其间,他还主动承办了市院交办的冯某某等人恶势力案件,该案涉及犯罪嫌疑人23人,光审查报告就制作了1000余页,提出28项补查内容,起诉书达万余字。在法庭上,他与18名辩护律师进行了激烈答辩,最终使到庭的20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
■忠于事实 忠于法律
“忠于事实,忠于法律。”这是王震洪在执法办案中坚定不渝的追求。在办案中,他始终把保障人权放在心上,让有罪之人得到法律严惩,让无罪之人免受刑事处罚。
康某因收购赃物被公安机关以销售、隐瞒犯罪所得罪移送审查起诉,康某也表示认罪。但是,王震洪没有因此放松审查,而是认真分析了收购赃物时的相关证据,对公安认定的“低于市场价650元”进行了仔细计算,认为认定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的证据不足,公安机关经补充侦查,采纳了他的意见,对康某作了撤案处理。
■始终坚持为民宗旨
无论在哪个岗位,王震洪都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以让群众满意为目标,努力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法理念。
庄子头村部分村民反映上级下拨的救灾建房款没有如实发放,受灾群众大多住在危房,生活困难,他们怀疑村干部有贪污或挪用行为。王震洪带领干警立即展开初查,先后五次深入该村调查取证。经查,村干部虽然不存在贪污挪用问题,但村委会因部分村房规划未出台,这部分救灾建房款一直未拨付到位,村委会也一直未向村民公布此款的去向,引起群众怀疑。王震洪本着既为民排忧解难办实事,又支持村房规划的原则,建议该村对未发放的建房款采取措施,尽快出台房屋规划,将救灾款发放到灾民手中,并及时公布发放情况。两个月后,王震洪又到该村回访救灾建房款落实情况。他与受灾户一一见面,见他们均已领到建房款,住房问题都已得到妥善解决,并表示不再上访。这时,他才感到真正放下心。
此案圆满化解,县委非常满意,县委书记批示:“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促进了公开,密切了干群关系,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