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1日讯 (记者 韩志强)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获悉,由省公安厅研发的“河北公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公开平台”在河北公安网上线,即日起,群众可通过此平台查询公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
据了解,“河北公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公开平台”设在河北公安网“河北公安执法公开办事大厅”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http://110.249.218.78/laws/WebHB/XZCF_Index.aspx),主要包括文书导航、文书检索、文书展示三个模块,将省、市、县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决文书(除涉密、涉及个人隐私、依法不应公布的以外)全部上网公开,案件当事人和广大群众均可登录进行查询。查询人进入网站后选择相应的地市,系统自动显示最近本地市发布的最新20条行政裁决文书,此外,还可以通过输入文书号、作出行政裁决决定的单位名称等其中任何一项或多项信息,检索出所需查看的行政裁决文书。
据介绍,为确保该平台规范、良好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省公安厅制定了《河北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决文书公开平台管理工作办法》,对各级公安机关职责分工、审批程序、公开要求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为平台运转顺畅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坚持“谁办案谁制作,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考核奖惩机制,省公安厅每季度对各办案单位平台的查询量、投诉量、满意度、重复投诉量进行考核、排名,结果纳入单位年终综合执法考评。对不按规定在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导致无法查询以及录入错误信息造成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领导的相关责任。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省公安厅积极探索创新公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向社会公开的方式渠道,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同案不同罚”这一执法突出问题作为深化执法公开工作的突破口,经认真调研论证,依托河北公安网成功研发了“河北公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公开平台”,将公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在互联网上予以公布,这在全国公安机关是第一家,实现了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裁决文书的“零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