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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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厕遭拒 砸诊所打医生

  本报讯 (李硕 邢雪梅)因为要到诊所上厕所遭到拒绝,便找借口砸诊所、打医生,日前,刘贺(化名)等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九个月和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刘贺是石市某县人,2010年曾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13年8月的一天晚上,仍在缓刑考验期的刘贺约朋友朱某、李某一起吃饭。酒后,三人来到石市某小区,因为内急,刘贺便走进小区附近的一个体诊所想借用卫生间,但遭到正在诊所内值班的医生陈某的拒绝。刘贺感觉碰了一鼻子灰,出了诊所找到朋友朱某、李某,再次回到诊所内。刘贺借口诊所内的电子秤不准,借着酒劲用凳子将电子秤砸坏。遭到陈某的训斥后,刘贺和朱某、李某一起对陈某进行了殴打。后经鉴定,陈某左眼角膜受伤,左眼眶骨折,为轻伤。第二天,刘贺酒醒后,自觉做了错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以刘贺、朱某、李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刘贺伙同朱某、李某无事生非、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使被害人轻伤,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由于刘贺尚在前次犯罪的缓刑考验期内,故根据刑法的规定,应撤销前次缓刑,与本次犯罪数罪并罚。10月14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朱某和李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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