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乐亭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探索创新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方法举措,围绕县委提出的“建设沿海强县美丽乐亭”奋斗目标,正确把握能动司法的内涵和要求,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个主线,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采取有力措施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超前谋划,审判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同步发展
今年以来,该院党组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从坐等案件转变到主动上门服务,变被动为主动。他们组织了专门调研组,深入到18个重点企业进行调研,对企业反映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对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梳理,找出解决对策。协助完善经济合同,帮助企业堵塞漏洞,从而防范和避免了经营风险,减少和预防了经济纠纷的发生。
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帮助企业解忧脱困
乐亭县法院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合理把握涉及企业经济纠纷案件的审判尺度,依法、及时、公正审理涉及民营企业、项目建设的买卖、借贷、租赁、承包、建筑等合同纠纷,保障国有、民营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对影响企业发展、恶意拖欠企业债务,致使企业运转困难的案件,该院则依法果断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冻结恶意债务人的财产,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妥善调处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该院主动加强与各乡镇的沟通联系,及时共享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矛盾纠纷信息,建立了法庭和乡镇司法所联系机制,通过构建工作平台、完善对接内容、加强对人民调解指导、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疑难复杂纠纷请乡镇负责同志共同参与调解等方式,妥善处理农村发展中产生的矛盾。
该院根据本县实际,在全县533个行政村分别聘请村干部或德高望重人员担任调解员,同时,分别与各乡镇、派出所和县司法局、县妇联等单位建立了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使大量矛盾纠纷止于萌芽。
发挥职能 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