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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志青 通讯员 吴志凌
编者按:2014年10月13日至15日,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到我省进行调研。其间,吴爱英部长与省委书记周本顺、省长张庆伟等领导就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交流。先后到省司法厅及石家庄、衡水等市的部分司法行政部门进行了实地调研。吴爱英部长对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她强调要再接再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省司法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以改革的精神、改革的思路、改革的办法,着力破解影响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着力围绕大局、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重点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保障机制实现新突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7月2日,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建设。为加强专门机构建设,省司法厅增设了社区矫正专门管理机构,并要求各市、县都要单独设立。为加强工作力量,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和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清理编制,通过全省“四级联考”,充实基层司法所专职干部力量。为加强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省财政厅出台了专门文件,要求各地把社区矫正专项经费纳入预算。
管理体制实现新突破。坚持法、检、公、司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必接必送等制度,调查评估率、评估意见采信率、省内接送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严格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变更居住地等审批制度,加强信息化管理,对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实现了全覆盖,防止了脱管、漏管,形成了对社区矫正人员无缝衔接的监督管理体系。
教育矫治实现新突破。省司法厅坚持多种教育矫治方式并用,充分利用戒毒场所,建立了社区矫正培训中心,针对不同类型的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分段、分类教育。同时,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化帮扶,协调民政、人社等部门,为社区矫正人员解决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性救助、社会保险等实际问题,累计帮助2.8万名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和就学,为4000多人办理低保,促进了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有效降低了重新违法犯罪率。
以创新完善机制为保障
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以降槛扩面为重点,改革完善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着力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做大法律援助工作。省政府今年以来连续下发了《关于实施第一批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关于调整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扩大民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三个文件,对县域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和法律援助降槛扩面作出规定。新增了5项援助事项,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依托法律援助机构,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资源,在全省52个县区建立了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同时,简化服务流程,缩短受理周期,对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实行预约、上门服务,保障更多的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建立办案质量评估机制,做强法律援助工作。针对法律援助质量保障的突出问题,出台“三标准一办法”,制定办理民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和办案质量评估办法、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标准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的办案标准和监管措施,为法律援助人员办案提供基本遵循,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和质量评估提供依据。出台法律援助提质提效“十项措施”,开设了法律咨询公益热线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开展法律援助窗口专项整治和农民工“百日维权”等活动。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做优法律援助工作。2013年11月和今年7月,先后与省财政厅联合修订下发《河北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经费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就经费来源构成、支出范围、使用效益和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和明确。2013年、2014年,争取司法部每年补助法律援助专项办案资金2000万元,进一步加大了工作保障力度。
以狱务公开为抓手
全面提升监狱管理水平
省司法厅坚持把执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保廉洁。
深入推进狱务公开。严格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完善狱务公开工作制度,出台了《狱务公开目录》等5个文件。创新狱务公开形式,在全省各监狱设立计分考核查询系统、数字化法庭、电子公开屏,及时公开执法信息。特别是对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全部进行上网公示。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通过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监狱“开放日”活动、设立狱(所)长接待日、聘请执法监督员、公布举报电话和设置举报信箱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服刑人员家属的监督。5月22日,省司法厅召开了以 “深入推进刑罚执行公开,不断提升监狱执法水平”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刑罚执行公开工作情况。今年以来,全系统组织举办“监狱开放日”活动27次,举办“监狱长接待日”活动78次,向社会公布狱务公开电话24部,先后受理咨询投诉220起,其中218起已妥善回复处理,向服刑人员、执法监督员及人民群众发放《狱务公开手册》近5万本,发放问卷调查1.4万余份。
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联合省公检法部门出台了《关于办理罪犯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规定》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严格办案标准和程序,细化实体及程序规定。建立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六级审查公示制度、四级纪检监督机制和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实施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保证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质量。重新修订完善了《服刑人员日常计分考核办法》,按照中央政法委有关要求,重点加强了“三类服刑人员”的从严管理,强化服刑人员日常考核,严把案件办理实体及条件,严格三类服刑人员刑罚变更执行,对全部职务犯、涉黑犯建立了提级备案审查制度,严控职务犯减刑假释比例。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整治活动,由厅级干部带队,组成6个检查组,深入近30多个监狱单位,对2012年以来办理的减、假、暂案件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教育改造质量。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制定《监狱规范化建设标准》等3本制度管理丛书,基本形成了覆盖狱所工作各环节的制度体系。深入开展规范化监区达标创建等活动,实现各级指挥中心和重点部位监控全覆盖,监狱设施和功能得到全面提升。严格落实“5+1+1”制度,保证教育时间。严格落实分类教育和个别教育,狠抓服刑人员的思想、法治、文化教育,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心理矫治和社会帮教活动,进一步健全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与省人社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与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对刑满释放人员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临时性救助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指导培树了石家庄蓝天职业培训中心、石家庄少保中心、秦皇岛市碧海宝顺安置基地、沧州“五老”社会帮教团等一批安置帮教典型。
以平稳推进转型为主导
加快戒毒工作创新发展
按照中央和司法部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做好废止劳教制度工作,实现从劳教向戒毒的平稳过渡,切实做到“职能全覆盖、场所无闲置”。
明确职能定位,推进平稳转型。立足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戒毒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增挂三个牌子、实现四项职能”(增挂“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矫治管理所”、“社区矫正教育培训中心”三块牌子,承担强制隔离戒毒、教育改造轻刑犯、教育矫治拘役犯和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四项职能)的转型方向,获司法部批复肯定。目前,全系统建立完善制度30多项,具有河北特色的戒毒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狠抓戒毒规范化建设,确保安全稳定。坚持主业思想,全面落实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切实加强戒毒医疗,创新教育矫治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康复活动,不断增强戒毒实效,提高戒毒率,降低复吸率;狠抓安全稳定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确保了戒毒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和戒毒人员人身安全。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警能力。加强干警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实现转型期间干警队伍的思想稳定;加强执法专业能力建设和法纪教育,提高干警履职能力。另外,利用7个戒毒场所对新入矫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教育,选派部分戒毒干警直接参与教育管理。
以保障执业权利为切入点
推动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
不断深化两结合管理体制,着力探索加强党的建设和行业协会建设的有效途径,努力打造一支“有信仰、有作为、有品行、有能力”的律师队伍。
完善律师执业权力保障机制。省司法厅与省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的意见》,规范律师和司法人员的关系;会同省公安厅出台《关于辩护律师会见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通知》,创新网络和电话预约会见方式,有效解决律师会见难的问题。
深化律师工作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律师事务所“三化建设”和“一建一帮”活动,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2013年全省共评出第一批“三化建设”省级示范所34家。修订《河北省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加强律师队伍管理和行业自律、诚信建设,不断健全教育培训、培树典型、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全省律师执业大检查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今年以来共对2家律师事务所和5名律师做出行业惩戒。进一步加强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指导,鼓励和支持律师参与信访和社会公益活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积极为律师发挥职能搭建平台。省厅主动围绕大局,出台了服务全省“调结构、转方式、治污染”26条具体措施,组建210个法律服务团队,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对接中小微企业和农村改革,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近万家。大力实施涉外法律服务大拓展大提升等工程,推进律师专业化分工,实现律师业务向非诉、涉外等领域的转型升级,提升河北律师核心竞争力。
以调解组织建设为基础
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加大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力度。2013年12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省两办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对调解组织、队伍、制度以及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省厅派出11个组,赴各市调研,推动各项保障政策落实。
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疑难案件集体讨论、重大纠纷报告和舆情分析等制度,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格局,积极推进调解工作向解决劳动纠纷、征地拆迁和解决医患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领域延伸。围绕北京打造和谐宜居之都,重点做好北京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护城河”作用。建立健全县、乡、村三调联动的工作体系。总结推广“帮大哥”和“夕阳红”等经验做法,形成一系列独具特色的调解品牌和亮点,不断扩大民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全面加强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在继续抓好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的同时,狠抓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联合省卫生厅召开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现场会,全省11个设区市和61个县(市、区)建立医疗纠纷调解组织。全省建立各类调解组织58607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732个,全省人民调解员数量达到38万人,十户调解员、楼院调解员超过20万人。
以创新形式载体为途径
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推动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出台《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宣传与体制改革、经济转型、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全面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依法行政考核、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今年9月组织3.5万名省直单位干部和各市副厅级以上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推进青少年课堂法治教育工作,推进“计划、师资、教材、课时”四落实;推进村(居)民普法教育工作,推进“十户普法宣传员”的全覆盖。
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法律八进、法治八建”活动;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组建了法律顾问团,法律服务人员共担任各级政府及部门法律顾问近1700家;全面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明年上半年实现全覆盖。
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治文化与各级各类媒体结合、与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结合、与传统文化结合的“三结合”,积极探索法治文化发展的新举措。在全省积极推广“个十百”工程,每个县市区至少设一个法治广场、10条法治文化街、100面法治文化墙。通过“法治人物”、“法治事件”命名评选以及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文艺汇演等活动,不断扩大法治文化的引导力和影响面。
创新网络宣传形式。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法治河北QQ群、“六微”(微信、微博、微电影、微课堂、微视频、微广告)作用,通过在人群密集区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图书角,在媒体开设“法在我身边”、“律师说法”栏目等形式,扩大法治影响。
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
不断提升司法行政保障水平
省司法厅依托省政法网,建成了全省司法行政信息网,设置2400多个节点,覆盖全系统各单位。
建成了全省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可以召开联通省市县和监狱戒毒系统的视频会议。建成了覆盖全系统的语音专网,实现了免费语音互通。建成了省厅、监狱局和各监狱的视频监控、指挥调度系统,在省厅会议室能够实时调度所有监狱情况。各级司法机关、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分别初步建成网上审批和内网办公系统,实现了上联司法部,下联全系统的网络互通。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政法委业务协同平台的统一规划,省司法厅研究制定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级数据中心建设,初步建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实现全系统信息共享打下坚实基础。
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
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基础
在队伍建设中,紧紧围绕打造过硬队伍、提升“五种能力”、争做“四有”干警的目标,以教育培训、强化管理为抓手,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以大力弘扬“三严三实”和焦裕禄精神为重点,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把严格要求、率先垂范作为打造过硬班子的第一标准,发挥好厅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深化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研究出台了厅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和能力素质建设,采取开设“司法行政大讲堂”,举办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领导干部上党课,干警专题培训、轮训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理想信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重点,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巡视监督常态化全覆盖,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和警示教育。
与此同时,基层司法所建设、公证、司法鉴定、司法考试、警官学院工作也均取得明显进展。
今后,省司法厅将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以吴爱英部长调研指导工作为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切实做到重点工作有新突破,难点工作有新举措,各项改革任务有新成效,为深入推进河北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