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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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软件兴衰带来的法律思考

  2014年新春伊始,两个互联网巨头腾讯和阿里以“嘀嘀”和“快的”两个打车软件为武器的商业大战经历了跌宕起伏,最后以惨淡收场。其中的兴衰成败也引发了深度的法律思考。

  腾讯和阿里看到了我国未来移动互联网支付市场的巨大潜力,耗巨资对使用支付宝和微信的打车用户进行补贴,司机和乘客得到了实惠的同时,两大巨头也为企业未来的市场发展铺平了道路。但随着近段时间补贴力度的渐渐下降,乘客失去了年初时对打车软件的热衷,许多的士司机也纷纷卸载打车软件。新兴事物的产生是社会的进步,但是由于新兴事物还没有建立成熟的体系,必定会有许多缺陷和弊端,抛开打车软件自身的营销失误,针对打车软件在竞争中所滋生的一些违法违约的现象也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

  市场管理失衡,老弱权益被侵占

  由于政府调控的滞后性,在打车软件产生之前政府缺乏预见性,当打车软件迅速进入市场并以几何式的速度增长之时,政府却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约束,造成了市场管理的混乱。许多出租车司机为了骗取补贴,在乘客通过“快的”软件打到车以后,再与乘客在“嘀嘀”打的上成交,司机可以获得双份补贴。另一方面,出租车行业是社会的公共服务领域,“快的”、“嘀嘀”的出现,对行业的公共服务的属性产生了冲击。受市场调节的作用,在两种软件补贴的促进下,司机往往选择有补贴的顾客,如此一来,许多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弱势群体难以打到车,他们平等的享受公共服务的权益被剥夺,从而造成了公共服务行业的公共性受到挑战。

  违约行为频繁,追责维权成空谈

  使用打车软件过程中的违约现象相当普遍,加之这一行业的随意性和违约主体的隐蔽性,造成了现实中对违约追责成为了空谈。例如,使用打车软件的乘客在叫车之后,上了别的出租车从而造成了守约的司机师傅的损失,或者司机在抢单之后,没有及时发车,出现了乘客被放鸽子的情形,也给乘客带来了麻烦。上述现象,法律层面的维权也面临着众多难题:首先,涉及金额较低,难以进行处罚监管。如果涉及间接损失之时将更难计算,大多数守约方更多是选择沉默。其次,归责主体的不明确,受损失的一方应向谁来索取赔偿,如果司机违约,是向司机索赔还是出租车公司,如果是乘客失约更加难以追责。

  交通事故增多,法律制度受考验

  打车软件真正的受益者是司机,在补贴高峰那段时期,使用打车软件的出租车司机每月可增加1000元以上。受高额回报的驱动,出租司机的抢单现象更加严重从而造成了交通事故频发。出租司机在行驶过程中使用打车软件本身是一种违法行为,随着这一现象的增多也为法律制度带来了新的考验,甚至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叫停打车软件,所以完善打车软件的科技性能,保证司机和乘客的安全才是首要目的。

  两大互联网巨头的金融博弈,高额补贴的营销模式,归根到底是向大众推广移动支付的消费理念,打的软件的萧条已经成为现实,但是企业推广的支付理念却已经在大众心中确立起来。总结打车软件出现时,造成政府相关部门的措手不及,问题颇多的教训,政府的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未雨绸缪,预见未来移动支付对消费市场的影响和冲击,加以积极引导和促进,从而保证未来我国消费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乔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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