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促进检务公开、推动执法规范、实现司法公正。该院采取四项措施促进检务公开。一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进一步强法律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规范促公正、以监督促公正,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社会公信力;二是进一步强化人民监督员的代表性,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让更多的民意通过监督意见参与到司法执法活动中来,更多地倾听人民群众对案件处理意见和建议;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评价的独立性,在严格执行规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确保人民监督员独立客观监督检察工作;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范围的广泛性,逐步拓展监督范围,真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和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