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7日讯(记者 郑伟)记者今天从省交管局获悉,日前,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作出决定,从本月初开始对该省境内高速公路和国道危险品运输车辆实行夜间零时至5时禁止通行。省交管局今天发布特别提示,提醒我省有关企业单位、广大危险品运输车辆车主和司乘人员遵守相关规定,预防事故发生。
据了解,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限时通行的公告》,明确指出,每日零时至5时,禁止各类载运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机动车,在该省境内的各条高速公路及国道上通行。各危险品运输企业要根据限行规定,妥善调整运输计划,对禁行时段无法到达目的地的,不得发车,不得进入危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严禁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在居民区(村庄)、商店(饭店)、公园、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等人员密集和公众集聚的区域内。
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该省有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罚;对违反夜间限时规定又不听劝阻或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交管局特别提醒我省有关企业单位、广大危险品运输车辆车主和司乘人员,如有通行于甘肃境内的计划,一定要妥善调整运输计划,遵守限时通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