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以“四个机制”建设为抓手,坚持用政策促落实、以作为赢支持、向管理要效能多措并举,进一步推进机关后勤保障。一是强化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将经费保障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直接抓,确保上级专款、重点项目和大要案资金保障到位。二是强化经费使用透明机制。逐步完善“透明公开、量化管理、经费包干、结余留用、超支自付”的管理机制,对办公、办案经费从多个环节进行量化。三是强化机关管理规范机制。按照“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的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健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四是强化检务保障高效机制。在有效保障办案、办公需要的同时,要采取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抓好项目建设,为检察业务的高效运行提供一切便利的条件。 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