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金英)为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武强县检察院对国家投资或国家控股投资的项目实施“十公开”,即建设项目计划公开、项目审批公开、招投标过程公开、征地拆迁管理公开、施工过程公开、计划变更公开、质量检查结果公开、合同履行公开、建设资金使用公开、工程竣工验收公开。2010年至今,该院先后对投资亿元以上的17个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监督,参加预备会和招投标现场监督25次,开展专门预防教育23次,针对施工安全发出检察建议4条,提供预防咨询5次。截至目前,所有完成和在建的项目无一起职务犯罪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