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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张翠芳 本报记者 陈兆扬
今年4月份的一天,在河间市瀛洲镇十一街村一家合租的院落内,一位女法官边和两个孩子饶有兴致地玩着智力游戏,边和蔼地对两个孩子说:“孩子,你们要从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做一个善良的人。你们有困难得到朋友帮助,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你们也要去帮助别人,记住了吗?”孩子答道:“记住了!”
这是河间市瀛洲镇十一街的一个贫困家庭,孩子的父亲在监狱服刑,孩子的母亲两年前被确诊为患有乳腺癌。因为看病,母亲花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两个孩子又到了上学读书的年龄,母亲靠亲朋好友的资助做了几次化疗维持生命。女法官孙慧卿是河间市妇联组织的“爱心代理妈妈”团队成员。在听说这个家庭的遭遇后,孙慧卿主动和河间市妇联取得联系,准备好200元现金和书包、智力玩具等礼物,去看望孩子及他们的母亲。
孙慧卿在河间法院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她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全民普法便民服务、帮扶贫困妇女儿童志愿活动中,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发挥自己的特长,用太阳般的光辉、母亲般的爱心温暖着每一个让她牵挂的孩子和家庭。
在审判之余,孙慧卿热衷于学校的普法教育工作,每月她都挤时间到学校为学生们送去法治“营养餐”。“六一”儿童节前夕,她又分赴各小学,为学生送上法治“大礼包”,制作法治教学课件和宣传画册、创办月刊《少审之声》……丰富多彩的形式让学生喜闻乐见。
针对“问题少年出在问题家庭”这一课题,她积极参与河间市妇联举办的“母亲素质工程”系列宣讲活动,从孩子成长的最基础的生活环境入手,提高母亲的法治意识、心理健康意识,让母亲阳光积极的生活态度熏陶孩子健康成长。每季度,她还会到各个乡镇召集妇女召开“让法治走进母亲心中”宣讲活动,从家庭结构、家庭教养方式、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预防等方面深入浅出地宣讲,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绿色环保的生态环境,把对青少年法治教育从校园拓展至社区和家庭,构建了“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体系。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作为一个人民法官,不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孙慧卿如是说。凡是和孙慧卿接触过的人都称赞她是“心底住着太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