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洪涛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任。我们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检察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加强各项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权威。
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执法为民,公正执法
检察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因此,检察机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必须自觉地将自己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要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执法,把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检察机关的根本任务,在执法观念上牢记为民宗旨,在执法过程中落实便民措施,在执法效果上实现利民目标。要真心实意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决困难。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检察机关要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主题,大力加强法律宣传,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检察工作,了解检察院的职责,增强公民的遵纪守法意识。对涉及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敏感案件要及时关注,妥善解决,树立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切实让人民群众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信仰。
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突出办案重点,既要查办大案要案,查办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又要注意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同时,要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的作用,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的建议,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加强检察业务建设,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效果,强化办案能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惩职务犯罪、促进司法公正上下功夫。一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严打”方针,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对严重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犯罪活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防止刑讯逼供,杜绝冤假错案。二要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运用多种形式,创新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纠正有案不立、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坚持通过多种渠道来拓宽立案监督案件的线索来源,监督公安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以追捕、追诉为重心,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加大追捕、追诉漏罪和漏犯的工作力度,防止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以刑事抗诉为依托,全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对法院轻罪重判、重罪轻判等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坚决予以纠正和抗诉。以纠正不当裁判和化解矛盾纠纷为目的,深入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不断深化监督层次,拓宽监督领域。以健制度、保安全为抓手,确保刑罚执行监督准确到位。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
坚持把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作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保障,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要求,狠抓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一是领导带头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学习法律知识,学习检察业务知识,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思想理论、组织领导水平,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和依法办事能力。二要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知识竞赛活动,培养、选拔检察业务专家,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法律监督能力和公正执法能力。同时,认真听取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作者系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