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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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肃贿 彰显检察职能加强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我省检察机关今年以来执法办案成果展示
  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是今年省检察院党组重中之重的工作。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扎实推进检务公开工作不断向执法办案深化,努力以公开促透明、以透明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图为今年6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童建明在邢台市调研指导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场面。      崔五杰 摄

  

  

  □ 刘树奇 古孟冬

  今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093件1054人,其中查办大案792件,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60人;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98件732人,其中重大案件84件169人,特大案件79件157人……

  7月23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专门听取了省检察院检察长童建明所作的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对我省检察机关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推动河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高度评价……

  这是我省检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的具体成效。今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高检院的决策部署,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总体工作布局,全面正确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工作中,我省检察机关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利用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执法司法权等实施的职务犯罪,以及发生在重大工程建设、国土资源、金融证券、政府采购等领域中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案件。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093件1054人,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98件732人。其中包括高检院移交案件14件144人,如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林秀山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也包括立案侦查的省内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如省人大法治委原副主任梁树林、省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刘学库、廊坊市原政法委书记肖双胜受贿案,大名县原县委书记边飞滥用职权、受贿案,秦皇岛市城管局原副调研员兼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等。

  同时,我省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专项工作,维护群众利益。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依法查办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审批、环境评价、产能淘汰、污染治理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中的职务犯罪案件54件106人。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488件778人。其中,涉及征地拆迁、医药购销、食品安全、教育就业、扶贫开发、社会保障等领域职务犯罪336人。近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在省检察院报送的《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六个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工作情况给予肯定。

  我省检察机关还进一步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化工程建设项目预防,对南水北调、石家庄轨道交通、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等2000多个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同步预防,保证政府投资安全。建立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的绿色通道,对1932家企业进行跟踪服务,提供预防咨询5361次。建立警示教育基地192个,有针对性地对贪污贿赂犯罪多发易发行业8.5万余名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积极推进平安河北建设

  参与构建“大平安”工作格局

  

  我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努力把河北打造成全国的“首安之区”。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实施的颠覆、渗透和分裂破坏活动,坚决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批捕邪教组织案件41件53人;从严惩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605件18148人、起诉20377件30046人。

  同时,我省检察机关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简易程序、量刑建议、不批捕、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等机制和措施,努力通过执法办案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积极推动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对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亲属提供救助,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不捕未成年人刑事犯罪91件178人,不诉137人,附条件不起诉88人。 

  

  大力推进法治河北建设

  着力提升法治保障水平

  

  我省检察机关切实加大对执法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力度,加强对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省检察机关加大了对侦查活动和刑事立案监督力度。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857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445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594件次。加大了对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力度,提出刑事抗诉案件300件。加大了对刑罚执行监督力度。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25件次,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62人。开展了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工作,对列入清查范围的久押不决案件52件97人进行了集中清理,已清理32件68人。加强了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对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49件、再审检察建议102件。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着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今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努力加强自身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部署开展规范执法强化年活动,强化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以及高检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等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全省检察干警的规范执法意识。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办案中的违规违法情形,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不断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认真执行职务犯罪逮捕权上提一级制度,省检察院受理40件40人,决定逮捕38件38人,各市检察院受理344件424人,决定逮捕303件368人。同时,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七种情形”实施监督6件,内外部监督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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